今年以来,惠水县法院坚持把巡回审判当作为民司法的最佳方式和途径,依托现有的两个人民法庭和全国首家大数据审判庭,着力打造巡回审判“升级版”,不断创新巡回审判方法,拓展工作内容,拓宽巡回审判范围,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健全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把巡回审判与地域、时间、信息化运用、普法宣传、能力提升相结合,实现了法官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全年共巡回审判案件120余件(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实施惠水县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立足党建引领,推进示范法庭创建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惠水县法院对巡回审判工作进行检视,找准巡回审判工作与司法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把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作为锻炼提升法庭干警素质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和能力,提高法庭队伍综合素质,不断适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需求。以《加强巡回审判,司法为民解难题》为调研课题对巡回审判工作进行深度调研,并将调研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引导巡回审判工作开展。
立足长远规划,建立巡回审判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法院上年度的考核细则,年初制定巡回审判目标,惠水县法院将巡回审判案件数量作为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的硬指标,两个人民法庭按照区域特征、根据案件集中区进行划分,要求巡回审判对辖区镇(村)进行全覆盖,制定最低完成任务数,将巡回审判与巡回送达等工作相结合,合理安排工作,科学统计各地区案件数量,适时制定详细的巡回审判时间进度表,用制度和科学计划激发巡回审判热情和力度。确定分管院领导牵头统揽巡回审判工作,对巡回审判工作开展进行统一部署安排,明确专人每个季度对法庭的巡回审判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监察部门在巡察工作中不定期对巡回审判工作的开展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巡回审判工作落地生根。
立足区域特色,形成巡回审判民族特色。立足于辖区少数民族居多的优势,利用少数民族喜唱山歌爱好,惠水县法院挖掘懂少数民族语言的人民陪审员,聘请双语(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人民调解员与法官共同组建“山歌法庭”,在巡回审理案件过程中,根据案情,编唱山歌,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全年共采用山歌法庭参与巡回审理案件3件。同时,根据民族地区有的案件当事人不懂汉语的实际,借助双语法官,采取“双语审判”的方式,保障少数民族群众诉讼权益,全年共实现双语审判案件6件。
立足科技应用,开启信息化办案新模式。考虑到部分案件当事人外出务工的实际,惠水县法院积极运用和发挥信息化引领作用,使用便携式巡回审判装备,实现现场立案、现场调解、现场开庭,通过添加当事人微信、QQ等方式远程视频开庭,在网络较好的巡回审判点实现远程视频开庭,对不能当庭宣判的案件,选择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定期宣判,既方便群众诉讼,又减轻群众诉累,推动“巡回审判+互联网”办案模式常态化。
立足辖区特点,巡回审判全覆盖、无死角。惠水县法院结合两个人民法庭辖区面积广的实际,根据省高院《关于进一歩做好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法官工作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合理科学设置7个法官工作站,将法官工作站作为巡回审判的前沿阵地,实现司法服务和巡回审判在镇、村(社区)全覆盖,无死角。
立足时间节点,巡回审判全天候、无间断。惠水县法院灵活掌握巡回审判时间节点,针对农忙季节、“上班族”“务工族”“甲子乡场”等实际情况需要,开设“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乡场法庭”等便民法庭,全年巡回审理案件90余件(次),实现了巡回审判的全天候、无间断。
立足普法宣传,巡回办案收获丰硕成效。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惠水县法院将普法工作与巡回审判工作相结合,在巡回审判过程中注重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组织当地群众到现场旁听案件审理,以案释法,特别是结合辖区比较常见的案件,如离婚、赡养、相邻关系等纠纷,进行针对性的普法,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有效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柏河 罗翔)
(编辑: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