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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法院远程视频开庭成功调解纠纷

作者:赵海 李宏远 编辑:吕苏苏 来源:瓮安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0-07-10 15: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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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6日,瓮安县法院开庭调解成功了一起时隔两年的汽车租赁协议纠纷案件,与普通开庭不同的是,该案是利用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庭并调解的一起纠纷,是努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又一次实践,实现了信息化技术与司法审判的有效融合。
  
  本案中,原告为瓮安县某汽车租赁公司,被告为冯某峰。被告2018年4月29日在原告处租赁了一辆汽车,约定租车费用为每天380元。用车九天半后,被告将汽车交还给了原告,结算租车费用为3680元。由于当时被告没钱,于是向原告出欠条一张,载明被告欠原告租车费用3680元。之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1680元,尚欠2000元租车费用未付清,一拖便是两年有余,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瓮安法院。
  
  案件受理后,被告到外地务工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瓮安县法院承办法官通过与原告取得了联系,并提出了采用网络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的建议,此种开庭方式得到了双方的赞同后,遂决定采用微信视频远程审理。
  
  庭审中,瓮安县法院承办法官通过网络视频进行连线,并确认双方身份、告知双方权利义务、查清基本事实、并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征询双方意见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按约定时间支付剩余款项给原告。这是瓮安法院推进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的生动实践,通过网络在线视频调解既可以减轻当事人往返法院的诉累,又缩短了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
  
  为努力打造“智慧法院”建设,瓮安县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利用大数据,不断探索现代化的审判模式,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案件的审判效率,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既体现了瓮安县法院近年来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也体现了人民法院面对疫情挑战强大的应对能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