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因为我家离县城太远,交通不方便,且我儿子原来有精神分裂症,治疗虽然好转,但仍然有一些自闭,不愿意走出村子,你们能不能到家来调解”。5月9日,一离婚案件承办人石佐扬法官在电话里与一离婚纠纷当事人的母亲联系时,收到了相关的请求。


(庭审现场)
针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为实现定分止争职能、平息纠纷、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到距离县人民法院110公里外的掌布镇田坝村巡回开庭审理该案。
2020年6月11日,石佐扬法官一行按时到达被告住所地,事前邀请的司法局、驻村干部、村委会相关人员也亦按时到场,开庭前经与被告沟通,确认被告神智清楚,语言表达畅通,情绪稳定,能表达对自己婚姻状态的意见后,决定不需要为被告指定监护人而当场公开开庭审理。一切准备就绪后,法庭庭审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县法院法官能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面对案多人少的现状,努力克服困难到较远的山区巡回开庭,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在确保当事人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高效的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很好诠释“司法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