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平塘县组织系统坚持党建引领,按照《平塘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十百千万”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平塘扫黑除恶[2020]2号)等文件精神,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建设、突出工作重点等方面下功夫,有效推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努力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聚合力”。平塘县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乡村治理结合起来,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乡村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一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镇(乡、街道)职责、完成时限,在工作中积极配合公安、政法、司法等部门严厉打击干扰破坏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二、强化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堡垒“战斗力”。定期对全县各级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不断深化各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围绕全省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动员大会、全省组织系统“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电视电话会精神,印发了《关于在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中开展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方案》,由县领导带队深入村(社区)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精准识别排查工作,并同步开展村“两委”干部分析研判工作;牵头县纪委、政法、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信访、民宗、卫健、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督、审计等部门对村“两委”干部候选人开展联审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农村发展“自治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平塘县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平塘县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基层干部针对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教“复杂地区”、学校周边“敏感地区”、重点人员“灰色地区”等治安乱点区域进行整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动员群众、凝聚群众,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形成强大合力,全面筑牢防黑防恶堤坝。持续推进村民自治改革,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村民自治的全过程,基层党组织在思想上发动、组织上引领,逐步构建起“党组织+事管委”“党组织+自治会”“党组织+乡贤会”“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等“1+N”自治体系,强化党的领导,持续激发群众自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