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等违法行为被处罚过的驾驶员,理应吸取教训,杜绝再犯,但总有些醉猫,就是不长记性,好了伤疤忘了疼。
很多人认为“二次酒驾”和第一次酒驾的处罚是一样的,就是罚点钱,暂扣驾驶证半年。殊不知,二次酒驾被查,面临的就是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罚款的严厉处罚。日前,平塘县公安局成功查处一起二次酒驾。
据了解,事发当天,平塘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执勤民警在金盆街道东山北路开展夜查交通整治工作。发现前方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头盔,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后依法接受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再进一步核实,发现该驾驶员姓唐,该车辆未按规定交第三责任强制保险,而且该驾驶员在2018年8月,因酒驾已经被平塘警方查处,此次已是第二次涉嫌酒驾。经仔细询问,唐某当晚在朋友家吃饭喝了二两米酒,侥幸认为晚上不会有警察查车就驾车回家,哪料在离家不远处被交警查处。
目前,违法嫌疑人唐某已被平塘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被吊销驾驶证及行政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