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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作 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作者:杨珊 编辑:田任 来源:平塘公安 发布时间:2020-09-09 08: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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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平塘县公安局会同县检察院、县人社局等部门为曾某等人成功追讨拖欠劳动报酬4万元。


 
  据悉,2017年9月,犯罪嫌疑人石某雇佣曾某等四人为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内部装修。工程结束后,石某拖欠曾某等四人工资134700元未付清。经平塘县检察院审查后,认定石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石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经平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与检察院、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石某及家属长期的思想工作,石某终于认识到自己到错误。经多次协调,石某同意先行支付曾某等四人工资40000元,剩余部分双方已共同签署剩余工资支付协议,有效确保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