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独山县公安局全体民辅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切实帮群众扶危助困、替百姓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近日,影山镇辖区群众柏某到派出所反映称,其与平塘的刘某存在买卖纠纷,原是刘某2020年7月份在其店铺交了1500元的定金预定了将近9000元的腻子粉,但直到今日都没有来处理,也一直无法联系到刘某,请求派出所民警帮忙联系对方前来处理,挽回其经济损失。了解情况后,值班民警立即根据柏某提供的信息联系到刘某,并预约双方于6月2号到影山派出所协商处理此次买卖纠纷。
6月2号,双方到达派出所后对该纠纷各持己见、争执不休,刘某要求柏某走民事诉讼,但是柏某希望让派出所帮忙解决。
经过民警将近5个小时的不懈调解下,双方终于统一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补偿柏某800元,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影山派出所在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中,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进一步拉近了警民关系,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