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上午8时,独山县人民法院协助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成功扣押一台大型挖掘机,并护送拖运挖掘机的拖车上高速,对此兄弟法院给予了高度肯定。
6月30日晚7时许,独山法院执行局局长姚茂江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协助请求,请求协助查封扣押位于独山县麻尾镇的一台大型挖掘机。原来,该大型挖掘机系广西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余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涉及的标的物,邕宁区法院执行人员担心扣押过程中会出现意外情况,特向独山法院请求给予协助。
在接到协助请求后,独山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执行警务干警进行商讨,并紧急部署。执行警务干警于7月1日凌晨5时,冒着倾盆大雨整装出发。在警车驶出收费站后,发现在高速路出口不远处的路边有台挖掘机正在装车,经过与邕宁区法院再次核对,确认此台挖掘机就是案件需要查封扣押的挖掘机,执行警务干警大喜的同时,也倒吸了一口凉气,如果此次行动不是连夜行动的话,估计待扣押物已经被转移,前期的准备部署将付之东流。

(独山法院执行人员拦停即将转移的挖掘机)
该案的成果办结,是独山法院坚持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的一个缩影。独山法院始终秉承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及时有力有效协助外地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并肩作战,共同维护了社会公信和司法权威。

(独山法院协助邕宁区法院将查封扣押的挖掘机护送上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