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瓮安县司法局珠藏司法所走进一位十分憔悴的女性,在家人的陪同下,颤颤巍巍的询问着是否可以帮助她写一份离婚起诉状。他已经打了我两次了,第一次是在生产孩子之时,第二次是前几天,还持刀威胁我不准离开家门半步,最后报警直到警察的到来我才得以脱身,不然都不知道他会对我做出什么事。
在知晓来意后就离婚原因进行进一步的了解,此时从她的口中得知,她与丈夫在网上相识半年后就登记结婚了,婚前相处时间太短没有深入全面的了解对方,夫妻之间也没能建立下深厚的感情基础,并且丈夫在婚前隐瞒了家族性遗传病(乙肝病大三阳)。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在男方缺席审判的情况下法院以无法确认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判决不予离婚。经历过第一次离婚诉讼后丈夫一直没有让她看望自己的孩子,后因太过思念而偷偷返回家中看望孩子时被丈夫发现,丈夫对她实施了第二次家暴,摔毁了手机,持刀威胁她不准其离开屋内,后因报警后警察的到来才得以离开。这个家庭让其觉得已经失去意义,夫妻也无再和好可能,一心只希望这段毫无感情及留念意义的婚姻能够早日结束。
这个事件只是众多因家暴、了解较少而缺乏感情基础原因离婚的缩影之一,提醒着广大的女性不能盲目的步入婚姻生活,婚前要多加了解,增加感情的基础,婚后要相互磨合,在生活中逐步的增添感情的润滑剂。没有谁生来就适合做夫妻,成为一家人,过好了这段婚姻是恩赐,过得不好就会成为劫难。在不幸遭遇家庭暴力时,更是要勇于说“不”,可以请求村(居)民委员会出面劝阻、调解,及时的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请求法律援助。自身也需要提高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平时多学法,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