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罗甸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的成果,推动第二阶段工作深入有效开展,罗甸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在县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烦心、忧心、烦恼纠纷化解作为这次政法队伍学习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
5月6日,五一长假节后第一天,就接处陈某某与岑某某工资纠纷问题。经了解,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1月23日,岑某某雇请陈某某到罗甸县龙坪镇某蜜月旅拍酷摄影担任化妆师,期间岑某某已支付部分工资款给陈某某,后经双方结算,岑某某尚欠陈某某工资款人民币4000元,双方就工资支付时间多次协商未果,2021年1月28日,陈某某报警,但岑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

经县劳动局执法监察大队多次电话催促,岑某某才于今日到罗甸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与陈某某协商。调解开始,双方各执己见,陈某某认为其本人在公司的劳动报酬为8000元,公司方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商量但不能做大幅度让步。岑某某认为,陈某某离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不仅不应该支付工资,而且还要追究因陈某某离职造成公司商业秘密损害的责任。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化解矛盾,中心调处人员与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的同志一道,建议双方各退一步,用最大的善意避免走花钱、伤和气、且拖延时间较长的司法程序路径。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疏导、动员,最后双方达成本月15日前支付1000元,本月底前付清余款3000元的共识,双方签订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