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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人民检察院 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落实

作者:王国民 编辑:周子霞 来源:罗甸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6-01 14: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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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实际行动检验学习成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理念。
  
  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民告官案结事了。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监督与维护并重,妥善化解行政纠纷,积极完善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联动协调机制,注重解决群众实际问题。2021年“3.15”前夕,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县内某商贸公司货架上有待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并处罚款。该公司不服处罚决定,认为处罚畸重,于是向罗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受罗甸县人民政府复议机构罗甸县司法局的邀请,罗甸县人民检察协助化解该案。受理该案后,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到复议机构查阅相关处罚及复议材料,实地查看被处罚公司经营现状,认真听取双方意见,明确行政争议焦点。为进一步彰显司法公开公正,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和复议机构商定通过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化解该案。经过多方的多次磋商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彰显了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的司法温度、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举行公开听证,集思广益提升办案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公开听证工作的相关要求,践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理念,将检察听证作为检察环节回应民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举措,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一是坚持“应听尽听”原则,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融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共组织公开听证13场次,涵盖审查逮捕、拟不起诉、行政诉讼案件等各环节、多类型。二是增强公开听证公信力。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人员等第三方人员参与案件听证,切实尊重各方面意见建议,将评议意见作为检察机关作出最终处理意见的重要依据,借助外力集思广益,确保公开听证的公正性。三是以案释法强化法治宣传。充分运用检察听证开展释法说理,检察官详细释法说理、听证员客观评议,全面展现办案过程,将普法教育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扩大听证工作社会效果。及时推送信息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案件公开听证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延伸检察服务,让司法关怀不留死角死面。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罗甸县检察院找准检察职能与群众生活的切入点,紧盯群众关心的问题、迫切的需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群众“急难盼愁”问题。一是进社区了解群众所需。组织干警到社区开展共建活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法治宣传、调解纠纷工作。二是进家庭开展法律服务,彰显司法温情。对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腿脚受伤行动不便的危险驾驶案嫌疑人,主动上门进行讯问、告知权利义务、宣告不起诉决定等,邀请值班律师共同为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三是“一会一课一书”护航企业发展。罗甸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服务企业发展多元机制,以“一会一课一书”形式护航企业发展,进企业开展护航新型工业化“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活动,畅通检企沟通渠道,开展送《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发放《企业常见的100个问题解答》宣传手册,引导企业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得到高度肯定。
  
  提升未检工作,护蕾行动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是牵头成立黔南州首个未检工作室,集一站式询问、司法救助、宣告、考察帮教等功能,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法律宣传、权益维护、法律咨询等延伸服务,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牵头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关于建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长效联合工作机制》等相关制度,并与育新学校、职校签订《关护帮教协议》,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体系,更好地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三大教育阵地作用。三是法治副校长充分履行职责,以“开学第一课”、制作《未成年人自护卡》、安全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强预防性侵、校园欺凌、远离毒品、早婚早育社会问题治理等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