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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村居法律顾问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作者:莫汉川 编辑:蒙炳帆 来源:荔波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4-12 2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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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荔波县村居法律顾问到甲良镇梅桃村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为群众拟写民事诉状。   
       2020年4月,小七孔镇莫某东因种植辣椒需要,向甲良镇梅桃村莫某荣租地5亩多进行种植,协议约定每亩每年租金200元,一年一付,最迟每年的8月底付清租金。2020年12月莫某东向莫某荣支付了2.1亩地的租金,剩下的3亩多租金未支付。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在咨询相关部门后,莫某荣决定起诉莫某东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甲良司法所所长莫汉川作为梅桃村的村居法律顾问,在了解此情况后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为其免费拟写民事诉讼书。
       荔波县司法局自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通过“转换人员作用”、“转变固有思维”,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服务质效,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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