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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检察院 助力企业发展

作者:林莉 编辑:田任 来源:平塘检察 发布时间:2021-03-30 15: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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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和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将学习教育成果转换为政治果成和工作成果,平塘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月29日,平塘检察院带领干警进企业,回访了平塘县某企业项目负责人。
 
  该企业负责人曾因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10月27日被平塘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作为企业负责人,本应带头遵守法律,并教育员工遵守法律,但却因自己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很好的约束自己的行为,导致犯罪行为发生,鉴于其具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并自愿认罪认罚,且赔偿了事故相对方损失同时取得谅解,平塘县检察院结合企业实际经营发展的状况,本着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慎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决定对其从轻处理,依法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此次回访主要是了解被判刑后企业负责人的心理状况,对工作和企业发展是否存在影响,了解企业目前的生产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再次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进一步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意识,消除因犯罪被处罚后的心理阴影和心理顾虑,鼓励其积极进取,扎扎实实办好企业,守法经营谋发展,积极弘扬正能量,用好的业绩来回报社会。
 
  平塘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持续关注民营企业发展,为平塘县的经济发展提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