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司法局平舟司法所在矫社区矫正对象罗某于2021年1月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罗某家庭经济困难,家中妻子因常年生病,没有劳动力,两个女儿均已出嫁,仅剩罗某与妻子相依为命。罗某也在该起事故中遭受重伤还未痊愈。
3月22日凌晨,罗某妻子因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逝世,突如其来的家庭变故,让原本情绪低落的罗某更是一蹶不振。平舟司法所得知此事后,立即和他谈心谈话,进行思想疏导,稳定情绪,调整心态,鼓励他化悲痛为生活的动力,好好为今后的生活做打算。随后,平舟司法所工作人员时常与他联系,及时了解他的思想状况及生活状态,叮嘱他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
近日,罗某主动告知司法所,其女儿女婿打算接他到广西共同生活,并就如何变更执行地等事宜进行咨询。看到罗某对今后的生活有了新的期盼,司法所工作人员宽慰了许多。
自平塘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平塘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的力度,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月平塘县共开展集体教育210人次,个别教育21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