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三都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1-11-30 19:45:05
一、申报条件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三都县境内非因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合法行为,具体参照《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一)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二)同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三)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时,救人、抢险、救灾的;
(四)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
二、申报程序
见义勇为受益人、见证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镇(街道)、村(社区)、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依据上述条件向县委政法委提供线索进行申报。推荐单位(人)要对推荐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县委政法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对征集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线索进行受理、调查取证、确认审批、复核、公示,报请县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表彰奖励。
三、申报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踊跃提供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先进事迹线索。
邮箱:1141224789@qq.com
电话:0854-3921339
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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