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报送排名 > 独山 > 正文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作者:张明 编辑:张明 来源:独山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1-11 18:40:11

字体:T大 T小


       近年来,独山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注重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为促进管辖范围内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提升司法公信力。在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时向行政机关讲解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要求和意义,推动落实谁主管谁应诉,谁执法谁出庭,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从消极应诉到积极主动应诉的转变。如厚某某诉都匀市毛尖镇政府案、某公司诉都匀市应急管理局案等,均是镇长、局长等出庭应诉,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提高了群众满意度。近年来,管辖范围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出庭应诉率从2019年的25.63%上升到2021年的85.9%,有效破解了“告官不见官”的司法困局。

DSC01342

         助推行政执法水平提升,从源头预防行政争议。近年来,独山县法院先后到独山县综合执法局、独山县交通运输局、平塘县政府等开展法制讲座6次,与执法工作人员就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违法建筑拆除、交通领域行政执法等问题召开座谈会10余次,协助行政机关制定行政争议解决方案,提出防范风险、预防行政争议的建议,将行政争议杜绝在源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扎实做好案件协调工作。自觉将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与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组织优势和法院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新模式,将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在小、在萌芽状态。如段某、杨某等62人诉平塘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给付系列案,在独山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行政和解协议,62名原告主动撤回起诉,达到案结事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2021年,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109件,协调撤诉率达40.07%。

QQ图片20210630111318.jpg

     下一步,独山县法院将继续发挥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管辖范围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司法为民宗旨贯穿到行政审判工作中,及时、妥善、实质地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