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班时间我们没空,能不能下班后再处理我们的纠纷?”“我们在外地,现在因为疫情回不来,能不能不用回来也可以开庭?”……
近日,麻尾人民法庭办理了原告莫某某诉被告韦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办理中,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因为疫情原因和自身在外务工原因,不能到庭调解且只能在晚上下班时间才有时间参加调解。
为尽快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达到案结人和的办案目的,麻尾人民法庭在征得当事人双方的同意后,于4月8日(星期五)晚上10时左右,组织当事人双方在微信上进行调解。
经过与当事人的耐心沟通和劝导,不到一个小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2年5月起,分12期支付原告欠款3万余元,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麻尾人民法庭始终坚持矛盾调解三原则,即先立案再调解原则、联动调解原则和7*24小时工作原则,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强化诉源治理工作,积极为人民群众释法答疑,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保证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