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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让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有温度”

作者:钟建坤 编辑:王倩 来源: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12-29 18: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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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各位检察官、各位听证员给了我这次机会,明年可以和女朋友结婚了。”罗某某在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说道。
  
  
  社区矫正对象罗某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社区矫正期间,罗某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而被行政处罚,2022年12月2日,都匀市司法局向都匀市检察院提请撤销罗某某缓刑收监执行。
  
  12月5日,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对罗某某是否收监执行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了罗某某相关情况,就拟作出不撤销罗某某缓刑听取各方意见。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罗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较好,遵守相关监督管理规定,同意检察院不予收监执行的意见。2022年12月9日,都匀市人民法院采纳了都匀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裁定对罗某某不予撤销缓刑。
  
  公开听证让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使监督过程可感可触,既保障了公众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