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虞思滔 编辑:宋耸耸 来源:天眼新闻 发布时间:2022-04-29 15:48:17
当天,贵定交警在辖区开展查缉时,唐某友驾驶车牌号为贵JRE5**普通摩托车行驶至执勤点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拦下。
在对其驾驶员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民警发现唐某友浑身散发出浓浓酒气。
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7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期间,民警在与唐某友对话中发现,该男子因近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以危险驾驶立案调查并移送起诉,在从检察院接受调查出来的途中,又再次酒后驾驶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查。
据了解,该男子于2022年2月11日因醉酒后驾驶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唐某友将再次面临严厉的处罚。
交警提示: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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