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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能动履职,推动醉驾综合治理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26 10: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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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官和各位听证员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家里有4个年幼孩子都还在读书,我却没做好孩子的榜样,这一次犯罪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规章,也希望周围亲友引以为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听证会后哽咽地说着,并向检察官呈递上自己的具结悔过书。
                 为了进一步推动醉驾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醉驾治理中的作用,贵定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未造成严重后果、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公开听证+集中训诫+具结悔过+交通志愿服务”的“1+1+1+1”办案模式,构建对醉驾不起诉嫌疑人的惩治与预防体系,实现了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两法衔接,使醉驾综合社会治理效果显著。

        据统计,今年来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共计召开危险驾驶不起诉公开听证31件次,通过公开听证,听证员充分了解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主动性;被不起诉人向检察院递交具结悔过书,检察院对被不起诉人集中训诫,充分发挥对被不起诉人的惩治和教育作用,为预防犯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向危险驾驶案件被不起诉人设定参加交通志愿服务、法治宣传等公益活动具结义务,切实与刑罚打击形成合力,构建一套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醉驾教育预防综合治理体系,实现惩治醉驾的两法衔接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具结悔过有着强烈的威慑性和仪式感,法治宣传效果深入人心,能够将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情绪展现得淋漓尽致,从而提升教育感化的效果,彰显检察听证力量;也让嫌疑人既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不可触碰,又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听证员德新镇人大代表表示。

        贵定县检察院以“1+1+1+1”的办案模式为牵引,在办案中以“谁办案、谁普法”为重要抓手,以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摸得着的全新办案模式,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醉驾不起诉的担心和疑惑,积极响应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的时代要求,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