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定县人民法院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深入村寨走访宣讲等形式,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作为一名民事审判法官,民事审判不仅要办好案件,更要坚持依法治国、公正司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贵定县人民法院党的二十大报告宣讲会上,民事审判庭庭长杨先茂表示。
民事审判是情、理、法的集合
2021年4月,杨先茂办理了一起财产赠与纠纷案件。当事人马某因为得知其丈夫在外地与刘某同居长达五年,两人还育有一子,便与其离婚,可男方离婚后便后悔了,在寻求复合的过程中告知了马某自己与刘某同居时为对方买了车和房。
“买车买房的钱,是我们婚内的共同财产,必须给我还回来。”得知这一情况后,马某要求刘某返还这部分财产,而刘某则以这是孩子的抚养费为由拒绝返还。最终,马某将刘某告上了法庭。
“你有权向孩子的父亲主张抚养费,但是不能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杨先茂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诉之以法,最终根据马某提供的相关证据,判决刘某将向马某返还赠与财产的一半,共计40万元。
“办理民事案件,庭上调解是不能缺失的一部分,需要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出发,尽量帮助双方达到利益的平衡,让当事人从内心接受,案结事了。”杨先茂始终认为,民事审判不能一纸裁判文书就结束,更要在案件办理中体现法律的温度,要通过案件的审理,修复民事关系的裂痕,重系情感的纽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民事审判庭可以看见人间百味,面对群众,不能冰冷的判决,而是要找到案件当中人情与法理之间的平衡。”杨先茂如是说。
做好民事审判,筑牢人生底线
“民事调解的过程中,最大的难点是当事人不说实话。”说到这里,杨先茂想起了此前办理的一起还款纠纷案件。
吴某给张某转了10000元,却在一个月后说转错账号了,要求张某返还该钱款,被拒绝后,便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经过调查审理发现,事实是吴某去银行取钱时忘记带卡,便向在银行工作的张某借了10000元应急,还钱一个月后,因为合作伙伴催交货款,便想把钱要回来,否认了借钱事实。
“在手机转账的过程中,需要确认转账用户,输入密码,你都没有发现账号错误?”
“距离转账已经过去一个月,别人催款的时候,你为什么都没有发现自己转错账户?”

面对杨先茂的提问,吴某含糊不清,用“没注意、没发现”这样的借口进行抗辩。最终,根据事实证据,杨先茂认为吴某的诉求违背了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驳回了吴某的诉求,吴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人与人之间的诚信缺失,需要用法律守住信任的底线。”近年来,杨先茂看到了诚信缺失带来的民事争议有所增加,当事人为了各自的利益总是会用谎言掩盖真相,而法官就是要回归事实本身,根据相关证据做出公正判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踏上新征程,我将在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把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民事审判工作,让法槌的每一次起落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杨先茂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