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11月22日,惠水法院断杉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社会基层治理中的巨大优势,利用多元解纷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30余万工程尾款一举敲定。
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惠水县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成功引进的一家以发展养殖业为主业务的民营企业。2021年4月,该企业与本案第三人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一养殖厂劳务建设项目发包给第三人。此后,本案原告钱某与第三人合伙施工。工程完工后,三方于2021年12月共同验收并出具《养殖场结算书》和《劳务结算尾款确认单》。次年,受疫情影响,三方因资金周转困难对工期延误、民工工资代付、工程尾款支付等一系列问题发生重大分歧,经多次协商未果后致施工人钱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工程尾款30余万元。
考虑到本案事实虽然清楚明晰,但涉及面较广,后续影响较大,其中既有涉农企业客观上面临的农业生产周期长和新冠疫情影响的双重困境,又有民工工资合法权益保障、乡村振兴进程中企业持续良性发展和以社会信用为基础的营商环境创建等方方面面的重大关系。断杉人民法庭在案件受理后,经过涉营商环境案件精准甄别,意识到本案不宜一判了之,决定启动多元解纷机制,和谐化解。
是日,该庭主持涉案三方调解并特邀两名人民陪审员和司法联络员到庭参与。调解中,法官就本案争议焦点逐一分解,对其中各方情势进行深入浅出的客观公正分析,积极引导分歧各方逐步缩小彼此差距,最终“面对面”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公平合理的分期付款方案。本案的成功调处,是该庭在“多元解纷机制”这块试验田上又植的一株“新苗”。近年来,该庭立足司法审判,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作为坚持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举措,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让大量涉企纠纷化于案外、止于诉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凸显。
编辑:罗锦辉
审校:陈 剑
签发:钱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