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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司法局“三抓实”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作者:司法局 编辑:司法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4 09: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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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抓实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政法信访系统大走访和党政机关大走访活动,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深入村(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重点,开展依法治村、以德治村、村民自治工作。同时广泛宣传《民法典》、消防、毒品预防、道路交通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农村反邪教、社会治安等法律法规政策,使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通过开展系列送法进村活动,有效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今年来,共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乡镇、村组开展法治宣传25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
  
  二是抓实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探索和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基层人民调解员保障工作机制。积极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吸纳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担任调解员。持续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探索发展市场引导型人民调解组织。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做好早发现,早介入,及时妥善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吸附在当地,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目前,全县共有调委会121个,有人民调解员665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13人,兼职522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员21名。今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815起,调解成功743起,调解成功率91%。
  
  三是抓实督导检查工作。县司法局定期或不定期组成督导组深入乡镇、村居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省、州、县关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通过观摩普法阵地建设、查阅印证材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逐条逐项对照,查短板补弱项抓落实促提升,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台账,适时通报督导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做好问题整改跟踪督办工作,不断压实责任,持续精准发力,全力做好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今年来,共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督导检查工作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