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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一名当事人走出“黑名单”

作者:余廷刚 编辑:杨圣枫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8 16: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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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盛某某,我去银行办贷款银行说我的征信有问题,我想到我2017年有个案子在你们法院……”
前不久,龙里县法学会理事成员单位龙里法院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当事人盛某某焦急地询问着自己的案件。
经核实,盛某某2017年有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龙里法院办理,盛某某及第三人均未到庭参加诉讼。判决之后,收到法院判决书的盛某某未按照法律文书规定履行的偿还原告保证金20000元的义务。
2018年原告到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工作人员多方查找均未联系上盛某某,且其也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即,盛某某被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2年,盛某某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着急的盛某某这才想起来自己有未履行的案件,急忙给龙里法院打来电话。
经承办法官对接,盛某某表示自己愿意马上兑现执行款,希望法院将自己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盛某某将20000元保证金及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罚款等全部兑现,该起案件执结完毕。因盛某某已按法律规定履行了义务,法院也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