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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法院:警惕“帮信罪”!莫要成为洗钱工具人

作者:韦玉梅 编辑:解江湖 来源:平塘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25 08: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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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或租借自己的银行卡就能收到“分红”?轻松获取高额报酬?你以为是“生财有道”殊不知却是迈进了犯罪的深渊,最终沦为犯罪“工具人”。
  近日,平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案件,被告人陆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退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经查,被告人陆某为获取报酬,提供自己名下的三张银行卡帮助上游信息网络犯罪转移违法资金,结算流水资金高达31万元,并从中非法获利2500元。
  办案后被告人陆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根据被告人陆某的犯罪事实作出以上判决。
  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切莫贪图蝇头小利租借自己的银行卡,也不要想着赚“快钱”,勿被利益驱使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