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一面锦旗真挚表达了群众对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团队秉公执法的感激之情,也承载着当事人对三都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认可和满意。
4月21日,三都县法院收到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及时支付剩余购房款,被申请人辩称因案涉房屋前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所以拒绝支付剩余购房款。由于案件涉及多个商业用房,考虑到案涉房屋已于去年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及用于经营酒店等实际情况,为化解双方矛盾,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立案庭干警收到案件后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双方经过一天的账款核对,最终达成由被申请人支付剩余购房款及逾期利息的一致调解协议。
三都县法院长期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从立案阶段为民营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及时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和办理诉前保全等工作,同时通过提高小额速裁程序适用率,杜绝形成长期未结案件,尽力压缩立案、送达、司法鉴定、案款发放等事项办理和各环节周转的时间,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和经济成本,切实把审判执行工作摆进去,尽最大可能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增强企业信心,营造公正透明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