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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检察院对户外公共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作者:王意、肖立宪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2-05-13 15: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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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对户外公共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时,几位现场群众向办案人员反映情况。 “这些儿童转椅、跷跷板都是娃娃些最喜欢玩的东西,但是坏了好长时间也没人管,要是把谁家娃娃摔伤就麻烦了”。在七星变电站门口,一位带着孙子的阿姨说道。“现在看到你们来管,就好了,希望你们早点把它修好,也要经常来维护,不要安好就不管了”。一位正在健身的大妈说。 
      办案人员通过对县城区域内的瓮安县雍阳办事处平安中路(县公安局门口)、学府路段(七星变电站门口)、瓮水办事处新庄社区盛世彩虹小区旁、清连湖湿地公园、飞练湖湿地公园等5处的健身场地、儿童乐园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后发现,上述健身场地、儿童乐园中的健身器材、儿童转椅、儿童滑梯、跷跷板等设施存在不同程度老化、破损、腐蚀等情形,有的甚至“四肢不全,其“亚健康”状态工作,可能给群众带来生命健康安全隐患,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日前,针对涉及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切身利益问题,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向瓮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其对辖区内公共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健身器材和儿童游乐设施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同时建立健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设备的日常养护,保护室外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安全、为群众安全锻炼、快乐游玩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