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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搬进“家中”的 巡回审判

作者:焦淑慧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2-07-26 17: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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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瓮安法院猴场法庭的法官来到被告家里,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于2001年登记结婚,并于同年生育一子。后双方发生矛盾,原告于2008年离家出走,双方分居至今,孩子一直由被告及被告的亲戚照顾。2022年5月原告到瓮安法院猴场法庭起诉请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猴场法庭受理该案后,在电话联系被告时,了解到被告系残疾人,行动不便,猴场法庭工作人员遂直接到被告家中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
        考虑到被告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在被告位于猴场镇的家中设立巡回法庭,就地审理此案。庭审当天,法官先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当即开庭审理。该案择期宣判。
        近年来,瓮安法院坚持想当事人之所想,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不断强化巡回审理的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