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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异地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

作者:李奇应、杨梅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2-08-01 10: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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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部门一同到瓮安县永和镇观塘村联合开展“异地补植复绿”验收活动,实地查看异地补植复绿点林木的种植成活率,对整个验收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验收实效。
        2021年11月,瓮安县检察院受理了费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收到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积极与当事人、林业部门联系,督促费某某进行异地补植复绿。
验收组深入永和镇观塘村檫耳岩、九洞等多个荒山补植点,对当事人异地补植复绿的18亩荒山种植情况进行验收,重点对地点、林木种类、数量、面积、成活率等情况进行核实,督促案件当事人履行好补植复绿的同时,切实保障树木正常存活,达到及时恢复受损生态的目的。
        此次“补植复绿”联合验收活动的开展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资源保护违法惩治、生态修复、警示教育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责任人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通过“办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达到惩罚犯罪与生态保护双赢的效果,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筑牢“检察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