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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曝光显成效,主动履行促执行

作者:唐雨生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2-11-26 09: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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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你好,我在抖音平台看到我在瓮安法院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才知道我被申请执行了,今天我就是来履行我差欠申请执行人的损失费的。”近日,瓮安法院执行干警借助抖音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0年11月27日,付某驾驶从朋友陈某处借来的轿车与吴某停放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均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付某驾车逃离现场。经交警认定,付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因吴某驾驶的车辆所有权人为其妻子旷某,吴某、旷某遂向瓮安法院起诉,要求付某赔偿其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付某驾驶的车辆所有权人为其朋友陈某,该车辆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付某自愿于2021年10月30日前赔付吴某的经济损失一万六千元,余款两千元由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公司于2021年10月10日前赔付。
        后付某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吴某遂向瓮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无法联系到付某,执行干警遂通过网络查控、线下调查及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付某名下的房产、车辆和银行存款等财产进行调查,除1000元存款外,未发现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其发布限制消费令,并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抖音平台上予以曝光。
        被执行人付某在抖音短视频平台看到瓮安法院发布的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自己的名字和照片后,便主动联系到承办法官要求主动履行全部案款。在确定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案款后,执行干警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其失信信息。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今后,瓮安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通过采取曝光、悬赏、罚款、拘留等多种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利用多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弘扬司法正义,促进形成人人“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