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报送排名 > 独山 > 正文

打斗缘起小矛盾 温情调解促和谐

作者:罗真美 编辑: 来源:独山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8-30 17:54:39

字体:T大 T小


  “谢谢法官耐心的调解,才了却我的一桩心事”,原告潘某礼激动又感慨地说。事件缘起法官耐心调处原告潘某礼与被告潘某红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
 
  原、被告均在独山县上司镇学庄村尧仁坡组租用当地群众的农田种植海花草。2023年3月,原告和被告因抽水灌溉引发矛盾,进而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被告用随身携带的钉耙殴打原告,在场路人及被告妻子等多人劝阻后才停止。原告被送至独山县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左侧第二根肋骨骨折以及全身多处挫伤。经鉴定,原告的伤情为轻微伤,独山县公安局对被告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损失共计26758元。
 
  该案件因发生打斗,双方积怨已深,且矛盾日趋激化,互不让步,相互指责,调解工作在审理初期无法开展。承办法官认真翻阅大量证据材料,实地走访县人民医院调取相关病历,开庭举证质证查明事实后,发现该案因双方未能冷静处理矛盾,都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认为判决对解决矛盾无益,只会加剧双方对立情绪、激化矛盾,希望双方能和平协商处理,便多次通过面对面、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和原被告沟通,耐心细致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愿意组织调解。经调解,双方均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潘某礼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交通费等费用12000元。双方表示今后一定会冷静理智地解决生活中的矛盾,和睦共处,互帮互助。至此,一桩因误会引起的争吵打斗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群众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独山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始终,有效发挥调解在审理民事纠纷中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优势和作用,着力为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