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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洗10万得1万”,好兄弟就是用来“坑”的

作者:向冬雪 编辑:王倩 来源:都匀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21 13: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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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都匀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李某甲因“洗钱”,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拉上了好兄弟一起洗钱赚钱,然后一起当被告人,一起坐牢。
  2022年12月下旬,被告人李某甲、杨某跑到浙江省杭州市找到被告人李某乙,叫李某乙找人提供银行卡给李、杨转账洗钱,对提供卡者给予报酬。李某乙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并介绍三名工友提供银行卡给李某甲转账洗钱,共洗钱近20万元。
 
  市法院经审理查明以上事实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甲、杨某、李某乙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共同予以转移,赃款数额近20万元,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三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判决李某甲、杨某、李某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相应刑期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