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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护航企业稳定发展

作者:龙婷 编辑:杨潞晨 来源:荔波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1-17 10: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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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企业健康良好发展,在以后的企业经营中,我们一定会吸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近日,荔波县检察院在向某建筑有限公司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后,该公司负责人激动地对承办检察官致谢,并真挚的送来一面锦旗以及感谢信。
  
  2018年,该企业因建设过程中未办理使用林地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未批先占林地面积3.6455公顷,用于堆放建设石料。于2022年6月,该企业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由公安机关移送荔波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该企业曾为当地多个贫困群众提供工作岗位,在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由于企业合规意识薄弱、内部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非法占用林地。事发后,该企业于2020年积极主动开展原地和异地补植复绿工作,经林业局技术员现场调查并出具的调查报告显示补植成活率90%,补植复绿检查合格。此外,该企业无违法经营处罚记录,在案发后积极认罪认罚,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为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荔波检察院决定对该企业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整改。随后,检察院从完善企业管理、加强法律知识培训等方面发出检察建议书,对涉案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考察,并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小组开展对涉案企业整改情况的考察和评估。
  
  在合规整改效果评估会上,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对合规成效进行评估,并实地查看该企业补植复绿完成情况,认为该企业在考察期内对照问题从多方面进行了充分整改,及时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企业任职人员合规意识显著提高,已实现合规整改预期目标。在此基础上,荔波县检察院邀请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人大代表等召开了公开听证会,经检察听证,各方一致建议对涉案企业及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荔波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案企业及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涉企案件办理中,荔波检察院采取了“检察建议+企业合规整改+第三方评估验收+公开听证”的多元化办案模式,不仅实现了企业真整改、真合规的效果,还让企业真正感受到司法政策的“温度”,为检察机关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荔波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守护企业合规经营,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助力企业行稳致远,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