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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司法局“多举措” 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

作者:李懋 编辑:蒙忠贵 来源:荔波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22 1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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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荔波县司法局扎实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利用多元化的方式帮助社区矫正人员积极融入社会。
  
  一是集中学习,加强思想认识。为做好社区矫正后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荔波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工作员定期到各司法所开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教育宣传,宣传讲解《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贵州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知识,阐明法律知识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同时,着重关注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正面引导他们自觉接受社区矫正。今年来,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4次,受教育280人次。
  
  二是数字监管,防止脱管漏管。依托手机定位、微信抽查的方式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畅通;同时配合微信位置共享、微信视频通话等措施,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24小时开机、随身携带,保证人机不分离,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坚决防止出现脱管、漏管、虚管等现象的发生,切实摸清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
  
  三是严格审查,强化外出审批。对于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理由必须正当充分、材料必须齐全真实、程序必须合法依规、审批必须符合权限。在外出期间,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工作员利用微信视频、手机定位的方式进行跟踪掌握情况,确保了外出期间管控到位。近年来,未出现未经批准外出现象。

 
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赴司法所开展警示教育
 
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