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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衔接社会救助 做实司法救助“民心工程”

作者:玉志欣 编辑:潘销销 来源:荔波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4-25 16: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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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未满六个月的李某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双目失明,至今仍无法直立行走,生活中时刻需要人护理。因肇事车辆未购车险,肇事者无固定工作,无力承担赔偿,仅在事故发生后赔付了1万元。被害者家庭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无能力承担后续治疗费被迫在家疗养,生活陷入困境,存在因案返贫的风险。
  
 
  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线索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多方走访调查,经审查,李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防止其因病返贫,随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后,于2023年3月依法向李某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李某某的父母真挚地感谢说到“司法救助像是及时雨,有效缓解了家里的燃眉之急”。
  
 
  为将救助工作落实到位,荔波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救助的同时还积极联系了李某某所辖地的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关于李某某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座谈会”。此次座谈会,荔波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独山县乡村振兴局、独山县医疗保障局、独山县妇联、独山县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就综合救助李某某座谈。参加座谈的单位积极建言献策,对于李某某及其家人开展多元救助的工作达成共识,合力防止困难妇女儿童司法因案返贫,积极传递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温暖,共同营造关心关爱困难妇女儿童的浓厚氛围。
  
 
  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与各职能单位加强沟通协作,整合救助资源,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真正做到为民解难为民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扩大国家司法救助覆盖面,以高质量检察服务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