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减轻当事人诉累,荔波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将纠纷解决由“强制”变为“主动”,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节约了司法资源。
近日,荔波法院实质性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潘某主动向原告李某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撤诉。该案从接收诉状到结案不到20天时间,真正做到一次不用跑就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3年5月10日,茂兰人民法庭受理原告李某起诉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网上立案),原告李某与被告潘某口头约定,原告将其培养的价值8万元盆景卖给被告,被告支付1万元作为定金,支付定金后,由原告直接将盆景装上被告指定的车辆,运费、上下车车费全部由被告负责,被告承诺将盆景装车后支付全部尾款,另因被告承诺当天即付清余款,故被告愿意作1万元的让步,被告仅需支付7万元。后被告未按约定全面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2.6万元及利息。
承办法官经详细查阅案件材料,确认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本着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便利、减轻诉累的原则,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耐心细致地向潘某说明拖欠不付款的法律后果,讲清利害关系,在法官的悉心劝说下,被告于5月25日主动向原告支付了所诉全部款项,原告遂撤回了起诉。
下一步,荔波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为群众提供化解纠纷的多元化渠道,打造执源治理新高度,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全面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