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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检行”协作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法制意识 合播“合规”种子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作者:王廷贵、李密 编辑:乔伊婷 来源:荔波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9-11 15: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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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守护荔波“生态绿”,助力企业行稳致远,9月7日,荔波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廷贵应邀参加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主题为“2023年荔波县重点企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暨法律法规培训会”,就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合规经营管理建设向与会二十余个企业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上,检察官结合荔波企业实际,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法律适用范围、新情况、破坏监测系统、有毒物质及证据资格等和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从重处罚、共同犯罪等方面为切入点,就结合典型案例就企业对危险废物排放、大气污染、自动检测数据造假等造成的环境危害会并导致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进行了阐述。
 
  检察官表示,民营经济主体作为荔波发展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要不断提高和强化法治思想、法制意识,合法合规经营和管理是保障企业长久生存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特别是在荔波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之际,企业应为荔波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作出应有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合规经营发展,促进企业健康长期发展。同时,检察官还详细讲解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具体实施步骤,以及合规发展的必要趋势。检察官强调:“建立一个符合企业实际的、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合规管理与企业业务模式、组织架构的深度融合;不仅满足企业内外不同监管规则的适用要求。同时来适应大环境的合法合规常规化、趋势化,继而获得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这次对企业的法律培训,提升和强化了荔波民营企业负责人、代表对污染环境犯罪和企业合规经营管理的法律意识。下一步,荔波县检察院将持续能动履职,让“检察蓝”更好的守护“生态绿”。从在企业负责人心中播下“合规”种子开始,让合规诚信经营意识在企业发展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助力营造荔波县法制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