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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司法局“四举措”稳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作者:宋大伟 编辑:杨圣枫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6 09: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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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近年来,龙里县司法局运用社区矫正“四举措”工作法,把握普法工作和社区矫正两条主线,切实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落稳落实。

   扎实开展社会调查。社会调查是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前提和坚实保障,前期社会调查作为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是否决定进行社区矫正的一个重要参考,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也直接关系到矫正方案的制定及后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开展。龙里县司法局将社会调查摆在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三个必须”工作法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即必须实地到村(社区)开展调查、必须入户了解情况、必须形成纸质报告。通过扎实开展社会调查,近年来县司法局社会调查结论的采信率稳步提升,社区矫正质量不断进步。

  落实日常管理教育。一是信息化核查。龙里县司法局以局机关指挥中心为阵地,以信息化传输设备为手段,通过贵州省社区矫正智慧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全县“五镇一街道”社区矫正在矫人员日常定位情况,同时要求各司法所每日运用信息化手段掌握当日在矫对象日常生活情况及定位情况。二是教育劳动改造。各司法所每月组织辖区在矫对象每月定期到司法所开展公益劳动、集中学习,改造社区矫正对象的不良习惯及犯罪心理,重塑其积极向上、有利社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心理评估积极干预。司法所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的社区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小组,结合其思想汇报情况及走访情况,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生产生活及人际交往,矫正小组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开展情况研判,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因工作或生活原因可能发生的心理问题及时开展心理干预,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

  规范卷宗档案收集。一是定期开展卷宗档案自查自纠。龙里县司法局每季度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卷宗自查检查及交叉评查工作,由县司法局社矫科牵头,组织全县各司法所每季度开展社区矫正卷宗档案自查检查及交叉评查工作,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司法所限时整改完毕,并反馈整改报告,在督查过程中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卷宗档案收集规范。二是定期组织交流学习。龙里县司法局定期组织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卷宗协商研判会议,对于社区矫正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予以解决,同时,开展经验交流学习,积极推广相关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做到共同进步。

  做好后续回访帮扶工作。社区矫正对象解矫之后为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到辖区走访解矫社矫对象,了解其解矫之后的工作生活情况,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同时龙里县司法局与爱心企业进行合作,成立安置工作基地,对社矫对象提供临时性安置工作机会,做到解矫不解关心、解矫不解帮教、解矫不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