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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戒,警钟长鸣 ——平塘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粮贪污受贿案

作者:陈蕾 编辑:解江湖 来源:平塘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17 11: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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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塘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平塘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甘某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甘某某表示忏悔,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案情回顾: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甘某某于2010年4月至2021年9月在担任平塘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公司其他人员采取虚假核销救济粮采购数和发放数、空进空出稻谷轮换、虚增稻谷交易价格、私分小金库等手段大肆侵吞国有资金共计124万余元,个人实际分得31万余元。2016年2月,被告人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公司向独山县粮商陆某某采购大米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暗中收受回扣14万元。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该案聚焦民之根本,是中央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后,平塘县审理的第一起涉粮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下一步,平塘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大力弘扬廉政之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