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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高效化解农民工忧“薪”事

作者:王希煜 编辑:莫尔婷 来源:三都法院 发布时间:2023-03-31 1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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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法官帮助我们农民工所做的工作,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近日,三都县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仅用半天时间就妥善化解了11起涉农民工劳务纠纷案件,赢得了在场当事人的称赞。

       2021年,池某等11人到广西为陈某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工作。后劳务工作结束,陈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并出具欠条,承诺于2021年8月25日前结清剩余的8万余元劳务费。眼见预定期限已满,一直拖欠至今未支付,原告池某等11人多次讨要未果后遂向三都县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庭收到这11份起诉书后,如何妥善解决双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成了承办法官面临的难题。考虑到该系列案的特殊主体,且案件当事人较多,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容易激化矛盾。经承办法官沟通,在双方都透露调解意愿的基础上,选择诉前调解,组织面对面沟通调解,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就是最好的解决方式。调解现场,面对法官的询问,陈某也是满腹委屈。陈某称,自己并非不愿支付余下的劳务费,而是因为这几年受疫情的影响,自己入不敷出,手头没有钱。原告们情绪激动,则要求陈某一次性支付所欠的劳务款。见状,承办法官一边向陈某释法明理,明确其法律责任,另一边宽慰原告等人,争取宽限还款的时间。在耐心与双方协商,结合陈某的实际履行能力后,承办法官提出了折中方案:所欠劳务款分两期支付,分别于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50%,2023年5月31日前支付剩下50%,该方案也获得一致同意。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池某等11人与陈某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并登记了银行卡号交于陈某。

      诉前调解是人民法院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途径,能够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增量,促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图为调解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