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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三都】三都两女子贩卖他人信息获刑并处罚金!

作者: 编辑:莫尔婷 来源:三都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09 10: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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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三都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被告人石某某、韦某某利用在通讯营业厅上班的便利,私自将客户电话号码非法出售给他人获利,被判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3月至2022年7月,被告人石某某在三都县经营一家通讯营业厅,期间雇请了被告人韦某某到营业厅担任营业员,从事为客户办理通讯业务。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石某某、韦某某在为客户办理通讯业务服务过程中,未经客户同意,分别通过微信群将客户的电话号码和实时收到的验证码出售给他人用于注册京东、淘宝、抖音、小红书、微信等软件账户。被告人石某某非法获利7981.28元,被告人韦某某非法获利11198.5元。
 
  案发后,被告人石某某、韦某某全部退缴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石某某、韦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将其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石某某、韦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行为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石某某、韦某某的犯罪行为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侵害了不特定自然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