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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这堂“00”后的法治课不一般

作者:王希煜 编辑:莫尔婷 来源:三都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10 08: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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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父亲是一个本分的人,因为我的事情让他心痛不已,我非常后悔,我对不起我的家人……”
 
  11月8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三都县职校开庭,被告人“现身说法”,三都县法院以一起“帮信罪”案件为现场2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在本案中,被告人田某某得知提供银行卡去转一些网络赌博的钱可以得到好处费,便提供本人的QQ给一个QQ号为32304****的人联系,乘坐高铁辗转多地后,主动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利10000元。其中,涉案的银行卡曾收到过被害人杨某某、高某、葛某某等12人被骗资金共计386291元,卡中进账流水达到145万余元。
 
  在庭审现场,同学们神情专注,认真聆听庭审过程,被告人田某某因为贪图小利而触犯法律,贴上了犯罪标签,严重影响到自己以后的生活道路而后悔不已,劝诫同学们引以为鉴,千万不要走上犯罪的道路。被告人田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并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田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现场的同学们讲解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及启示,并就目前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提醒同学们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增强防范意识,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
 
  “听到被告人的忏悔,我深刻认识到学法守法的重要性,要守护好自己的底线。”
 
  “我要当反诈宣传员,向父母、邻居普及反诈骗知识,提醒他们不要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
 
  ......
 
  同学们热烈讨论,对这次近距离观看法院刑事审判感受颇深,不仅加深了对帮信罪的了解和认识,也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切实筑牢校园反诈防线。
 
  人生路长,难免会行差踏错,但法律不可触犯。这起案件中的被告人是“00”后,在已经知道是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还“助力”,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妄想赚快钱,失去的却是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