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三都县法院大河人民法庭采取“法庭+人大代表”的联动调解模式,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到家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中,共同助力纠纷源头治理,促进家庭关系和谐。
大河人民法庭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认为夫妻双方闹离婚只是一时冲动,并非感情真正破裂,为柔性化解夫妻双方矛盾,促成二人和好,承办法官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避免当事人“对簿公堂”带来的二次伤害;同时,特地邀请当地有良好群众基础和丰富调解经验的县人大代表莫如来一同参与该案件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莫如来代表利用自己长期做群众工作的经验,围绕情与理打通夫妻双方心结;承办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夫妻双方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调解和好,当场撤回诉讼。
大河人民法庭负责人覃启棉说:“为更好的审理辖区家事纠纷案件,确保家事纠纷能够实质性化解,大河人民法庭始终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工作思路,加强人民法庭与人大代表、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的沟通协作,共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