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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四个“聚焦”助推营商环境最优化

作者:袁亮超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3-02-10 15: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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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聚焦“四有”目标,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督办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协作,公共法律服务科牵头负责,业务科室分工履职的形式全面推进。同时,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创建指标、“八五”普法规划,按照“有领导督办、有机制保障、有具体联络员,有目标推进”的“四有”标准强化组织保障。
         二、聚焦执法监督,强化源头管控。一是严格把控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程序,全面清理、废除有悖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年度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制定印发3件,备案率100%。二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招商引资、签订重大项目合同等过程中的审查把关作用,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参与政府决策及其他专题讨论188次,参与各类涉法事项985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670件。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结合相关配套制度,加大对各执法部门推行落实三项制度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倒逼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清理和根除对企业的执法乱象。对全县42家执法部门的126件案卷开展了抽样评查,组织全县79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2轮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四是依托“12358”矛盾纠纷联调联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责任,主动服务和指导开展涉企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全力化解企业在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生产经营等各类矛盾纠纷,保证企业正常秩序。五是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对涉企行政争议,遵循调解优先,搭建沟通交流对话平台,在保证办案质量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期限,减少企业诉累。
         三、聚焦普法教育,强化法治引导。一是推进依法治企,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对企业职工开展法治培训3次。二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和“送法进企”活动2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余份、宣传用品200余份。三是组建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组成的普法讲师团,结合企业需求,围绕企业管理、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主题为企业和员工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实现法治培训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四是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法规1次,护航企业经营发展。
        四、聚焦资源整合,强化高效服务。一是建立由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组成的法律人才“智库”,在企业的许可下,定期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法律咨询窗口”,开设公证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零等待”服务,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做好涉企法律援助工作。三是积极推行办证“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其他材料或手续欠缺的公证事项,在企业承诺能够补充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受理,待材料齐全后即时出具公证书。引导公证机构主动为企业提供证据保全、现场监督、股权质押等公证服务。四是推行“互联网+”服务模式,依托“12348贵州法网”、“法治黔南.智慧司法”网络服务平台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