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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意再生根!补植复绿不打“白条”

作者:蔡鼎、肖春琳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3-04-06 15: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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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帮助,我现在生活得很幸福,今年种植1亩多烤烟,生活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陈某某激动的说。
        为确保行政当事人将补植复绿方案落到实处,做实行政监督“后半篇”文章。近日,瓮安县检察院邀请瓮安县中坪镇高枧村村民委员会村支书、主任肖涛,深入中坪镇高枧村塘坝组九菜营山,对陈某某行政申诉一案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回访,实地查验陈某某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情况。
        通过无人机现场查看发现,陈某某目前已完成补植水杉4亩,树苗成活率较高,长势较好,被毁林地已重新披上了“绿装”,补植复绿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部分树苗未成活的情况。案件承办检察官蔡鼎现场对陈某某进行督促,要求陈某某今后一定要做好树苗管护工作,继续保证树苗成活率,让受损生态环境得以修复。陈某某表示,将严格按照检察机关的要求全力做好后期管护工作。
        肖涛表示,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办理每一件案件是我们学习榜样。陈某某因不懂法滥伐林木被林业局行政处罚,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案,但他们在办理案件时,对陈某某进行教育、帮扶、引导,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缴纳罚款。事后又对其进行司法救助,不断增强其自力更生,实现自我价值、创造更美好生活的信心,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瓮安县检察院对陈某某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回访,严格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督促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无人机监督当事人完成抚育义务,让“补植”真正“复绿”,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保护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以司法之力守护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