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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官司也能收回欠款?

作者:秦康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3-04-12 10: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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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不打官司也能收回欠款的快捷方式?
        近日,瓮安法院猴场人民法庭依法适用新民诉法中有关转换督促程序规定,通过“诉前调解+支付令”方式,快速解决了当事人“讨债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据了解,刁某因承揽工程需要,雇佣黄某等人参与做工。完工后,刁某向黄某等人出具欠条,载明差欠工资及付款时间。但付款时间届满后,刁某仍未清偿债务,黄某遂将刁某诉至瓮安法院猴场人民法庭。
        猴场人民法庭收到黄某递交的民事起诉状之后,立即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委派至猴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刁某在收到电话传唤时表示对差欠工人工资的事实无异议,但拒不配合到场调解,导致诉前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对案件的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后,认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的规定,经当事人黄某依法申请,法庭迅速向被起诉人刁某发出支付令,并进行送达工作。责令其十五日内清偿债务,前述履行期限内,被申请人刁某未向法院提出异议,支付令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支付令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解决纠纷,让债权人在较短时间内拿到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同时申请费收取只有诉讼费的三分之一,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瓮安法院通过有效发挥支付令的制度优势,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办案压力,节约司法资源,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