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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治安·平安守护】守护当“夏”,严打经济类违法犯罪

作者: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3-09-11 15: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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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瓮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按照局党委的安排部署,闻令而动,扛牢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打防并重,强化破案攻坚,严厉打击各类突出经济犯罪,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经侦大队连续破获涉嫌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职务侵占的4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为受害企业、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6万余元。
  破获合同诈骗案
 
  2022年12月7日,贵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王某与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人马某签订《委托融资服务协议书》,被马某等人诈骗62万元。
 
  经查,王某与马某协议约定由马某融资1000万元存入银行,定期三年。王某以该定期存单作质押,向银行贷款980万元,并于当日支付费用62万元。后王某与马某等人在办理贷款事宜时,马某等人以质押方式不符为由,不同意质押贷款,将1000万元定期存款资金转走,且拒不退还其收取的62万元费用,涉嫌合同诈骗。
 
  民警通过分析研判、转折多地,对受害人及相关证人进行询问,收集受害人提供的书证等,成功将该案告破,并陆续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2万元。
 
  破获非法经营案
 
  8月28日,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谢某、罗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
 
  民警立案开展侦查,经依法查明:谢某因考虑到自家今年种植的烤烟产量无法完成签订的合同任务量,便邀约同村烟农罗某收购烟叶卖进烟叶站后充抵各自种植收购任务,两人约定共同出资,盈亏均分。随后,邀约秦某驾驶车辆将非法收购来的烟叶运输至开阳县,在途中被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查获。谢某、罗某等人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罗某等已被瓮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月5日,经侦大队接瓮安县烟草专卖局移送线索,在瓮安县平定营高速收费站入口处查获两辆轻型货车,货车内装有大量烤烟烟叶,当事人在没有烟草准运证的情况下运输烟叶。
 
  接报后,经侦大队立即立案侦查,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郑某在无烟草准运证的情况下驾驶两辆轻型货车运输烟叶,经称重,两车烟叶总重6090斤,价值估算总计33万余元。陈某、郑某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瓮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破获职务侵占案
 
  经侦大队在侦办某合同诈骗案时,发现贵州某有限公司采购主管龙某涉嫌职务侵占,并受案侦查。
 
  经查,2023年6月,龙某为侵占公司的货款,安排晁某将钢材的价格提高,指使晁某在货款到账后退给龙某3.5万元。龙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其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全额退还侵占的财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已被瓮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步工作中,经侦大队将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紧盯金融、商贸、涉众等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持续发力、全面出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力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