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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为争摊位大打出手,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有效化解纠纷

作者:龚婷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3-11-10 08: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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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瓮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七旬老人打架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两兄弟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张某甲与张某乙两位七旬老人因摆摊结识,每逢赶集日就一起相邻摆摊,十几年如一日,时间长了,二人便以兄弟相称,相处十分融洽,后二人因摊位问题发生分歧并大打出手,对簿公堂。
 
  瓮安县猴场镇的赶集地为无收费集市,按照先来先摆摊原则经营。2023年3月8日早,张某乙先到摆摊位将所卖的背篓摆好,张某甲到后,认为其多占了位置,于是心有不悦,将张某乙摆摊的背篓扔出,遂两人发生抓扯,致张某乙轻伤二级。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9月7日向瓮安法院提起公诉,在此过程中,张某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审理中,考虑到张某乙与张某甲均系七十五周岁年逾古稀的老人,且两人之前关系要好,矛盾冲突点也是因为琐事,本着双方自愿和矛盾不激化的原则,法官耐心梳理整个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庭审中三次休庭调解,悉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张某甲向张某乙当庭一次性支付各项损失人民币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一声久违的“哥”让僵化的关系迅速破冰。同时,综合案件实际,依法对张某甲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庭后,法官叮嘱二位老人及亲属,希望继续对老人做好心理疏导,打开心结,引导老人遇到问题切莫冲动,爱惜身体,与人为善,遵守法律。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官考虑到二人年事已高,行走不便,且离法院较远,所有材料均上门送达。为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法官还上门送达判决书,并再次对二人做好释法工作和心理疏导。
 
  为源头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庭后,法官联合公安、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实地查看摊位,对二人的摊位进行划分,并对往来群众开展以案释法,提醒大家遇到矛盾纠纷时,要通过正确的方式化解,不能靠武力暴力解决,要遵守法律,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一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司法工作是审判工作,更是群众工作。开展审判工作,要注重情理法结合,延伸审判职能,拉近与群众距离,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要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当事人既感受到司法权威,又感受到司法温度,更好的发挥法律定纷止争的作用,真正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