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顺县辖区长寨、广顺、白云山等乡镇先后发生变压器(安装未使用)被盗案件,长顺公安迅速行动,及时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案件发生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案件研判、摸排、侦办工作,于4月 29日下午,在多警种协同下,将嫌疑人杨某昌、朱某海抓获。经审讯,杨某昌、朱某海二人对结伙在我县长寨、广顺以及惠水县等地盗窃变压器、工地钢筋等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