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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斟自酌半瓶酒后骑车上路,长顺法院判了!

作者: 编辑:赖小粉 来源:长顺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21 09: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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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15日,被告人陈某在朋友家中吃饭,期间朋友有事离席,被告人陈某自斟自酌,酒足饭饱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由广顺二小往广顺罗湖桥方向行驶,晚上8点左右,被告人陈某行驶至广顺夜郎大道关坝小区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鉴定,被告人陈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27mg/100ml。
  案件审理
  
  长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